湖南省中介機構 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辦法
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有關中介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參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提高績效評價工作質量,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8號)有關要求,我們制定了《湖南省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1、湖南省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辦法
2、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評分表
湖南省財政廳
2015年8月21日
附件1
湖南省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辦法
為加強對中介機構參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提升績效評價工作質量,促進中介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8號)有關要求,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主體
按照“誰建庫,誰考核”的原則,省財政廳對省級中介機構庫的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各級財政部門對所建立的中介機構庫的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
二、考核對象
本辦法的考核對象為接受財政部門或預算部門委托,按有關規定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中介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并具備相應資質,接受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委托,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提供績效評價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等機構。
三、考核內容
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包括財政部門委托的重點評價項目工作質量和預算部門委托的自評項目工作質量考核。主要考核中介機構績效評價方案設計、現場評價、報告撰寫、基礎工作、職業道德等五個方面??己藢嵭邪俜种?,滿分為100分,具體內容及評分標準見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評分表。
四、考核方式
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結束后,財政部門對各中介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以了解日常工作、檢查績效評價報告和評價項目檔案為主。根據需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舉行座談、個別了解的方式進行佐證,必要時詢問項目評價負責人或者到被評價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單位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由預算部門委托的績效評價工作業務,中介機構在將績效評價報告報送預算部門時,需將績效評價報告和相關材料一同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各被考核中介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不得弄虛作假。
五、結果運用
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及時通報績效評價工作質量考核結果。工作質量考核結果與當年付費及下一年度委托績效評價工作業務掛鉤。對不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績效評價報告(含財政部門委托的重點評價報告和預算部門委托的自評報告),或在績效評價工作中存在隱瞞問題、情況失實、保密措施不嚴、違紀違法等嚴重質量問題的中介機構,將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參與湖南省各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六、各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本考核辦法自發布30日后施行。